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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線上申請「學生修讀EMI課程獎勵金」

主旨:檢送本校「學生修讀EMI課程獎勵試行要點」
說明:
一、旨揭要點業經本校115年5月20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
二、本次訂定重點:

  • 獎勵對象:本校已註冊之學士班、碩士班本國生與僑生,且非以英語為母語。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學生。
  • 獎勵條件與標準:學生於獎勵學年度,各學期修讀之EMI學分數需占學期總修課學分數30%(含)以上且修讀EMI課程數至少達6學分,學士班學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B以上者,碩士班學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A-以上者,每人獲得獎勵金新臺幣2,500元整
  • EMI課程定義:本校開設之EMI課程,以英語作為課堂的主要使用語言教授學術專業的學期課程,惟不包含語言類課程(如日文、俄文、通識英文、跨院EAP/ESP等)。
  • 獎勵名額以該年度公告為準。
  • 本要點自115學年度起至117學年度止試行(意指符合117學年度獎勵條件之學生可於118學年度申請)。

三、申請須知
(一) 申請文件:
1. 填寫修讀EMI課程獎勵線上申請表。
2. 檢附該學年上、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電子檔。
3. 檢附匯款帳戶存摺封面電子檔。
(二) 申請期限: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線上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 獎勵名額、申請規定依雙語學習計畫推動辦公室公告辦理。
(四) 匯款作業將於審核通過後三個月內辦理,不另行通知。

四、檢附本要點條文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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