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學生申請修讀輔系、加修雙主修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至8月14日下午5時截止。
二、申請對象: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修畢一學期以上學生。
三、相關標準:115學年度申請適用之各學制「輔系科目學分表」及「雙主修接受名額及申請修讀標準」,業經本校115年5月21日第188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請逕至教務處網頁/學生專區/學籍及成績/輔系雙主修專區查詢。
四、申請程序:
(一)自即日起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或至教務處註冊組(以下簡稱本組)領取。
(二)填妥申請表後,請連同歷年成績單正本,依序送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及本組辦理初審。不克來校辦理者,得委託他人代辦。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三)本組將於115年8月19日彙整申請表,連同輔系、雙主修系所規定資料,送擬申請系所(學位學程)辦理審查。
(四)申請流程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一~附件三。
五、核准名單預定於115年9月8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學籍及成績最新消息。
本校學士班學生,應符合下列至少一項「國際或跨域學習」畢業條件(108.12.10第162次教務會議通過):
| 國際學習 | 跨域學習 |
| 1.出國交換或研修至少1學期 | 4.本校或他校一個 輔系 |
| 2.完成系上審查同意之國外研修課程至少2學分 | 5.本校或他校一個 雙主修 |
| 3.完成系上審查同意之國外研修計畫(學習時數至少36小時) | 6.本校或他校一個 教育學程 |
| 7.本校開設之 微學程(課程或師資需具備跨院合作性質) | |
| 8.本校開設之 整合學程 | |
| 9.本校開設之 跨系所專業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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