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學生申請修讀輔系、加修雙主修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至1月23日止。
二、申請對象: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修畢1學期以上者。
三、申請程序:
(一) 擬申辦之同學,即日起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或逕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填申請書。
(二) 填妥申請書後請連同歷年成績單正本,依序至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及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初審。
(三) 註冊組將於 1/29前申請書連同輔系、雙主修系所規定資料送擬申請系所(學位學程)辦理審查。
(四) 申請流程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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