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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延畢至114-1的學生,兵役緩徵/儘後召集因延畢延長事宜

一、因學校無法得知學生兵役狀況以及是否延畢,故兵役緩徵與儘後召集須請學生主動申請辦理,先予敘明。

二、無論學生是否已在區公所申請緩徵或內政部役政司申請延緩入營,因需將學生資料傳送給所屬相關役政單位確認,故務必辦理學校申請尚未服役者請辦理緩徵,已服完兵役者請辦理儘後召集

三、學生可於學生綜合資訊系統查詢兵役旗標、緩徵或儘後召集期限,如兵役旗標無顯示或已超過期限務必辦理。

四、內政部役政司相關申請:
(一)尚未服役延畢生請參考網頁「114年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入營時程方案」申請資訊,請依據個人的狀況上網申請。
(二)如確定會再就讀至少一學期,請務必申請「延緩入營」。
(三)如都不申請,將會依軍種依序徵集。

五、尚未服役學生,寒暑假期間或在學期間收到徵集令
(一)如在7月底前就會畢業,但收到徵集令入伍日期在畢業前,請攜帶徵集令影本或照像檔至校園組申請暫緩徵集證明後送區公所辦理暫緩徵集。
(二)如在9月或10月就會畢業,不須辦理整學期緩徵,因緩徵在10月份才會送出資料。如收到徵集令入伍日期在畢業前,請攜帶徵集令影本或照像檔與該學期繳費證明至校園組申請暫緩徵集證明後送區公所辦理暫緩徵集。

六、如確定會延畢(即學士或博士已讀4年、碩士或碩專已讀2年,還會繼續就讀),請確定緩徵或儘後召集有效日期,如繼續就讀114學年度第1學期,請於該學期開學上課日前,繳費註冊後至學校申請網頁線上申請緩徵延長或儘後召集。

七、學校申請方式:應於期限內(請參閱註冊須知與學校行事曆,通常是開學兩週內)線上申請至校園組網頁-兵役緩徵/ 儘召- 網路申請專區  申請。

八、已服完兵役尚未除役的應屆畢業生或延畢生,請配合時程辦理儘後召集。
(一)如收到教召令召集日期於7月31日前,或新學期開始繳費日後可用在學證明辦理免除召集。
(二)如收到教召令召集日期於8月1日至繳費開始日前,則無法使用在學證明免除召集,僅有申請儘後召集至6月30日的尚未畢業在學生可申請免除召集,否則就須依召集令配合參加教召。

九、尚未服役的役男出國前請務必辦理役男出境事宜:
(一)奉派出國的學生請提早辦理出差申請表與學生出境申請表。
(二)出國時間在4個月以內: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頁申請役男出境並列印核准通知單,如無法申請請直接向區公所申請並再確認是否完成緩徵申請。
(三)出國時間在4個月以上(出國交換或研習、雙聯學位):需至少在出國一個月前由所屬或相關單位發函給所屬戶籍地市政府,包含證明文件與預計出國日數,出國時隨行攜帶市政府回函公文出境。

十、因每學期均會依照最新辦法修改相關表單與辦理程序,且會持續改善作業流程,故每學期申辦規定會有所不同,請勿告知學生舊有的辦理方式,並依據每學期的註冊須知、行事曆與校園組網頁公告為準,如有疑問可請學生聯繫校園組兵役業務承辦人張益嘉先生,電話07-5252000轉分機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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