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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4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暨甄選事宜,申請至3/21止

一、交換學校及名額:114學年度可申請交換之學校及名額如下,申請交換以一校一系(所、學位學程)為限。

(一)    國立成功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二)    國立中興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三)    國立中正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四)    國立臺東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五)    國立金門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六)    慈濟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二、交換期間:114學年度第1學期(一學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一學期)、114學年度全學年(一學年)。

三、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二年級以上、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一年級以上學生,得提出申請,申請至他校交換(含境外交換)每校以一次為原則,合計申請交換期間以一學年為限。

四、申請期限:114年3月3日至3月21日下午17時止,請備妥下列申請文件先送系所初審,經系所主管核章後,再送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

五、申請文件:請將申請文件放入資料夾內,或使用長尾夾夾於左上角,請勿裝訂成冊,申請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予退還。

(一)    國內交換生申請表乙份。
(二)    學習計畫書乙份。
(三)    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四)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無則免附)。

六、甄選流程及日程表:

(一)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受理申請:114年3月3日至3月21日下午17時止。
(二)    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114年5月底前。
(三)    學生於所屬學校完成註冊並依合作學校規定辦理相關程序:1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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