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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英授課教學助理獎勵要點,收件至1/13(一)中午止

各位同學若是在113-1學期有擔任全英授課教學助理且符合下列資格,本校教務處將提供獎勵,其標準及金額如下(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

獎勵標準及金額:

(一) 於申請當學期擔任並完成本校全英授課課程之教學助理。

(二) 需取得本校全英授課教學助理(EMI TA)資格者。(可至下列網址查詢下載http://www.course.acad.nsysu.edu.tw/)

(三) 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考試類別如附錄),並已取得CEFR B2以上者。

符合前述第一、二項條件者,每人可補助獎勵金新台幣2000元整;符合前述三項條件者,每人可補助獎勵金新台幣4000元整。

如已先取得前述第一、二項條件補助,於另一學期再取得CEFR B2以上且於該學期擔任並完成全英授課教學助理者,則可再申請獎勵金新台幣2000元整。本獎勵金每人在學期間補助上限以新台幣4000元為限。

有意申請者,請於1月13日(星期一)中午前提供以下資料給系辦郭小姐:

  • 回信提供電子檔:全英授課教學助理獎勵名冊(請見本公告附件)
  • 繳交紙本文件:「教學助理資格證書」、「英語文測驗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於驗證後歸還)。若考試成績證明上所載姓名為英文者,應另行檢附足以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如護照等)以供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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