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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學期(115-1學期)課程學分費繳交相關事宜

一、學分費繳費單採E-mail通知,請同學逕行至出納組網頁列印繳費單(網址:https://tfstu.nsysu.edu.tw/tfstu/tfstu_login2.asp ) 

繳費對象:

1.大學部延修生(在校學期數達9學期以上)

2.修習教育學程學生

3.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4.自費選讀交換生

二、依本校規定,本學期課程學分費繳費期限至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止,因故必需延繳者,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內專案簽請辦理。

三、依本校學則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學生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依規定應繳納之各項費用,延誤逾規定期限一週未繳清學分費者,則該學期修習之科目全數註銷,即令辦理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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