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碩二、博四以上學生畢業退宿/延長住宿、112學年延畢住宿申請作業規定
111學年碩二、博四以上學生畢業退宿、延長住宿及112學年延畢住宿申請作業將自112年5月9日起至5月23日止受理申請。
畢業退宿
- 申請對象:碩二及博四以上畢業學生。
- 申請時間:112年5月9日(二)09:00至5月23日(二)17:00止。
- 網址:https://forms.gle/SSDUWW1qNEtyma5X8
延長住宿申請(延長至暑假結束前畢業)
- 申請對象:目前是碩二或博四以上住宿生,若無法於112年6月18日前完成退宿,需延長至暑假畢業離校者,需申請延長住宿。
- 申請時間:112年5月9日(二)09:00至5月23日(二)17:00止。
- 網址:https://forms.gle/uB5J184cKYi18AHM9
- 住宿期限:自112年6月18日至8月20日止。延長住宿僅能申請暑假全期住宿,住宿期限屆滿後,請依畢業退宿程序辦理退宿。
- 收費標準:依暑期住宿費繳交暑期全期費用。暑期住宿一經申請即無法取消及退費,申請前請慎重考量。
延畢生住宿申請
- 申請對象:凡無法如期畢業之碩二及博四以上之延畢學生,均可申請延畢(下學年)住宿。
- 申請時間:112年5月9日(二)09:00至5月23日(二)17:00止。
- 網址:https://forms.gle/ViVv8RV2f3DrDeCt8
- 床位安排:碩二及博四以上延畢生住宿申請,將依登記先後順序候補碩士班宿舍空餘床位;若床位不足,原住校生之候補順序優先於非住校學生。
- 申請結果公告:112年6月12日上午12時前公告於宿服組網頁。
其他規定事項
- 申請延長住宿學生(住宿至8/20止),可住宿於原寢室。
- 申請延畢住宿學生,若有候補到床位者,請於112年6月16至18日搬遷至新分配之寢室住宿,寢室床號請至宿服組網頁最新消息查看。
詳細作業規定請見公告附件,或見宿舍服務組網頁。作業時程如有異動,請以宿舍服務處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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