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公告】自111年1月1日起,民國92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主旨:有關內政部役政署來函說明自111年1月1日起,民國92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12月1日臺教學(六)字第1100165007號及內政部役政署110年11月29日役署徵字第1101040750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
自111年1月1日起,民國92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三、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該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 )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瀏覽數: